通知公告
2017年暑假开学初的几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08-28 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年暑假开学初的几项工作安排

一、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暑假返校后的思想状况

请各学院通过座谈交流、单独约谈、网络收集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广大学生假期返校后的思想状况,参考调查提纲形成书面材料,对学校教育管理的意见建议要单列一部分撰写,电子稿请于828日(周一)1100前报校团委邮箱。座谈会于828日中午12点分别在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会议室、长清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会议室召开,请各单位派12位学生代表准时参会。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89611861

二、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工作

1、各学院认真组织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交流活动,按照校团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意见》中第五部分“评选表彰工作”相关要求进行先优评选和材料整理工作。省级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评选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评奖细则》执行,校团委将以适当形式组织开展社会实践风采展示、答辩等活动,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开展“三下乡·千村行动”的团队需上交《2017年社会实践专项行动项目总结报告书》。各单位可上报1支团队申请“调研山东”专项行动,团队需上交《第九届山东省大学生“调研山东”社会调查活动申请表》。

3、各实践团队可自行参加“镜头中的三下乡”、社会实践“千校千项”遴选活动,请按照通知中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12相关的上报材料请按顺序整理,98日(周五)上午1100前分别报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报校团委邮箱),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89611861

三、做好2017年迎新生文艺演出相关工作

按照学校要求,2017年迎新生文艺演出拟定于97日、9日分别在两校区举行。为保证节目质量和演出效果,学生返校后学校将立即组织演出联排和彩排,请相关单位按照迎新晚会部署会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演出各项工作。828日进行长清湖校区节目审查,29日进行千佛山校区节目审查,31日晚在千佛山校区大礼堂进行节目联排。96日进行节目联排、彩排,7日长清湖校区正式演出,8日千佛山校区联排、彩排。

联系人:李卫;联系电话:86182388

四、认真备战“挑战杯”国赛,做好“创青春”校赛相关工作

11月份,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将在上海大学举行,有关参赛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提高作品质量,确保国赛中取得优异成绩。9月至10月上旬,各学院团委要积极做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赛作品申报、公开展示、院级评审等工作。校级复赛将于20171030日启动。针对两项赛事,学校团委也将组织相关辅导和培训,指导参赛团队对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

联系人:郑金鹏王聪;联系电话:89610600   89611861

五、完成新生团员档案材料审核统计及团员发展计划相关工作

新生报到后,请各学院团委尽快进行新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团员登记表等团籍材料的审查确认和接收登记工作,完成新生团员团关系转接。请各学院98日(周五)上午11:00前上报《2017年下半年团员发展计划表》、《20162017学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20162017学年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使用情况》。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89611861

六、做好我校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的宣传动员工作  

9月中旬,学校将选拔招募12名具备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重庆市荣昌区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将与学校推免通知同一时段公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宣传动员,推荐优秀学生参与选拔,具体工作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卫;联系电话:86182388

七、认真做好山东省第十四次团代会我校代表选举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将于2017年第四季度在济南召开。结合当前学校工作实际,并报请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相关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召集团的代表会议, 选举出席中国共青团山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请各单位按照关于中国共青团山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我校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见团委网站)的相关要求,9月1日中午前完成代表推选工作,并将名单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电子版发团委邮箱tw@sdnu.edu.cn。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89611861

八、做好《山东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相关工作

经过近一年的酝酿和调研,并广泛征求校内外意见和建议,《山东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成文。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改革方案,最大限度听取共青团干部和青年学生的意见,请各学院团委就《山东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在广泛听取学院领导、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在原文上进行标注和修改,请各单位98日(周五)前将标注修改意见的原文(本人签名)报校团委。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89611861

九、进一步规范文明使用长清湖校区学生活动宣传栏

为积极配合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长清湖校区学生活动宣传栏使用,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文明使用长清湖校区学生活动宣传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见校团委网站),请各学院团委9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给校团委。《意见》正式公布后,请各学院团委认真传达,并遵照执行。

                                                         校团委  

                                               201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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