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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经学院认真评选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
发布时间:2015-03-21 来源: 浏览次数:

管经学院认真评选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

栏目名:学院风采 录入时间:2011年01月15日 作者:邢二蕾 郑金鹏 浏览: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处要求,认真进行山东师范大学2011年非师范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于110日开始,通知下达学院07级各班同学后,各班班长统计出本班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由于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同学名单后,由全班同学根据名单人数与各班优秀学生人数按比例进行公平公正投票,投票结果上交辅导员处,辅导员根据三年学习成绩、德育成绩和投票结果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校级毕业生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习、实践及其他方面,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管经学院2011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均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质有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公益活动,有较高的就业素质和较强的就业能力。

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有效手段。管经学院对此次评选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学院对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张榜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统一认真组织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11年非师范类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和《山东师范大学2011年非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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