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学生党支部和广大学生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动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11月10日晚,政法学院在A-313教室召开“我承诺 我践行·树旗帜做先锋”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会议由2010级学生党支部书记孙茂泉老师主持,全体新生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孙老师首先向新生党员传达了《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并把学院开展争先创优的活动情况作了通报。随后,对“我承诺 我践行·树旗帜做先锋”主题教育活动作了动员讲话。孙老师指出,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以一面旗帜,两个“对子”,三个“结合”,四个步骤为载体,要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师生满意工程。一面旗帜即每个学生党员都是一名先锋模范,一个党员一面旗;两个“对子”即“两个一对一”:一个学生党员联系一个卫生较差宿舍,一个党员联系一个学习困难学生;三个“结合”即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个人评优考核相结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团支部创先争优相结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四个步骤即量力而为定诺、阳光师范亮诺、全程跟踪践诺、奖惩并举评诺,把创先争优的要求公开化、具体化、制度化,确保承诺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最后,孙老师和学生党员一起就“学生期盼什么、党员能干什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要求学生党员在落实好宿舍卫生安全责任制的同时,立足自身实际确定2-3件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为师生服务做贡献的实事。
此次会议,使各个学生党员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提高了学生党员服务师生的观念。会议结束后,参加会议的同学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尽快提出承诺事项,积极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服务广大师生,用自己的行动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