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心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做好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近日,心理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心理学院高度重视2010—201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测评办法,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指标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分为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和学院审核三个环节。在评审过程中,心理学院始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力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做到把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评选出来,以便于学校和社会对他们进行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