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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大团发[2014]4号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山东师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山东师大团发[2014]4号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山东师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栏目名:办公文件 录入时间:2014年06月04日 作者:佚名 浏览:

各团总支、附属中学团委、有关单位:

青年教职工是促进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近年来,在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下,我校广大青年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勤奋实践,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自“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开展以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全校青年教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建功成才树立了榜样。根据工作安排,经校党委同意,校团委研究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山东师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教职工典型,展示我校青年教师勇于创新、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青年教职工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全面提高素质,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

我校(含附属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41以后出生)的在职青年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掌握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理论素养。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公道正派,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在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等方面成绩优异,贡献突出。

四、方法步骤

1、人选推报(3月中下旬)

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原则上推荐1名第十一届“杰出青年”候选人,填写《山东师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附件),连同候选人工作生活照1张(只报电子版,要求jpg格式,分辨率在4000×3000以上),于326(周三)上午11点前报通过学校OA系统报校团委,联系人:刘永慧。推荐候选人要通过适当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党、政、工各方面意见,并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

2、投票评选(4月上旬)

候选人名单和材料汇总后,通过学校OA系统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并邀请学校领导、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定比例的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公开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由团委扩大会研究讨论后提出“杰出青年”建议名单,并提交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审定委员会,审查确定“杰出青年”名单。

3、宣传表彰(5月初)

五四青年节前后,授予第十一届山东师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在两校区宣传栏举办第十一届山东师大“杰出青年”事迹展,组织师大“杰出青年”与大学生思想分享会,发起“我心目中的杰出青年”话题讨论,广泛宣传第十一届“杰出青年”的先进事迹。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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