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情快报
我校在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中获表彰
发布时间:2011-05-05 来源: 浏览次数:

5月5日晚,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文艺晚会在山东剧院隆重举行。团省委书记王磊等领导同志出席文艺晚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研究生支教团荣获“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称号,张萌、赵潇男荣获“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自今年3月份启动,截止到4月10日,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两种方式共有302位个人和185个集体递交了申报材料。根据志愿服务时长、服务效果、社会影响力等考评指标,经过初审、复评、公示,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最终确定了100个“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200名“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山东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成立于1994年,以学院为单位,下设22支分队,队员由在全校范围内招募的优秀志愿者组成,每年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10万多小时。进入新世纪,总队根据社会发展的新需求,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将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域拓展到服务重大赛事活动、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等方面,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服务项目及内容不断拓展,志愿者行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不断增强,为广大青年学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参与志愿服务,已成为我校广大学生了解社会的重要渠道、知识常新的重要源泉和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推动力量,成为学校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的有效载体。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组建于2002年,共派遣55名具有研究生资格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到新疆昭苏、山西壶关、重庆荣昌等地开展支教工作。他们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中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弘扬社会新风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得到服务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展示了师大学子良好的政治修养、坚强的意志品质和一流的专业素质。支教团成员中有48名学生党员,1人被评为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人被评为全国三好学生,1人被评为山东省首届十大公益之星,4人被评为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1人入围2006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30强等。

张萌,就职于山东师范大学团委,负责学校青年志愿者工作。自承担青年志愿者组织管理工作以来,学校的青年志愿者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服务项目及内容不断拓展,志愿者行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不断增强。2010年,该同志负责学校1200名十一运会志愿者的选拔、培训、管理等工作;参与了学校806名十一运开幕式团体操队员在山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集训基地的封闭集训、排演,作为随队的管理老师与同学们同吃同住,同训同归;由于表现突出,被团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

赵潇男,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现任音乐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校阳光爱心社社长。该生自2009年担任学校阳光爱心社社长以来,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组织社员在济南、临沂、菏泽、济宁等地开展义务支教活动。该生多次联系山东省血液中心,发动并参与献血活动,组织学校师生向山东省血液中心捐献血液70万毫升以上,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两年来,该生先后组织900余人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总时数超过1400小时。20109月该生被评为“我用奋斗感动青春”山东师范大学学子之星之“公益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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