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情快报
学校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发布时间:2015-05-08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共青团中央下发《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中青发[2014]12号),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这是山东省公办高等院校唯一获此殊荣的团组织。 

近年来,学校团委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实施青春导航、青春焕彩、青春笃行、青春给力、青春聚力“五项行动”,构建思想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体系,共青团工作呈现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学校连年被评为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1个团支部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连续荣获“挑战杯”竞赛全国高校优秀组织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3人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人当选全国青联常委,1人当选山东省青联副主席,2人被评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中国共青团网等媒体对学校共青团工作进行了报道。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是团中央授予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在2013年度评选表彰工作中,团中央按照1:1.5的比例对各省推荐对象进行差额评选,最终全国共青团系统共有390个基层单位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荣誉的获得是全校共青团战线同志们多年来坚持不懈努力的成果,是多年工作成绩的积淀,离不开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视鼓励和各部门、学院的帮助支持,也离不开全体团干部的辛勤工作和全校团员青年的热情参与。全校共青团组织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进一步提振精神,拼搏奋斗,牢固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全力推进学校省部共建工作落实、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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