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丰富内涵,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体现全校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拟定于2024年3月至6月组织开展第33届“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校园文化活动,现将有关筹备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团委 校学生会
二、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艺起向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24年3月—6月
四、活动内容及组织形式
1.重点项目:各学院结合本单位或组织实际情况进行活动申报(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遴选一批水平较高、活动形式新颖、活动内容丰富、活动意义积极向上的优秀校园文化活动入选本届“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校园文化活动重点项目(6-10项)。
2.一般项目: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要求相关活动健康向上、积极传递正能量,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3.重点项目由团委牵头组建活动筹备小组,统一安排日程,完善方案,并拟于5月底进行“青春艺术节”项目展演,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五、活动经费
鼓励各学院自筹赞助经费;通过活动评审的重点项目,将根据项目预算情况予以适当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1.鼓励各学院申报经典传统文化、高雅艺术和体育实践等学生参与度广、接受度高的活动,扩大学生参与面,提高本届“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校园文化活动的整体水平。不建议申报专业性太强、参与面受限的活动。
2.各学院要积极申报,认真落实学校繁荣校园文化的要求,校团委最终将根据活动组织情况、参与情况以及宣传发动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作为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3.各学院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博、微信、贴吧等新媒体方式加大对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发挥良好的导向和教育作用。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将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含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及时报送团委,并将活动情况在校内外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七、材料上报
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4日(周一)下班前将活动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tw@sdnu.edu.cn,标题注明“××(单位)”第33届“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校园文化活动申报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
联系人:周 勇,赵志蓉
联系电话:89611861
附件:第33届“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活动申报表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