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团委、附属单位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团费收缴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此次团费收缴的时间为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每人每月0.20元,每人合计应缴纳1.20元,2020级新生团员、新发展团员团费收缴时间为从关系转入或接收为团员时至2021年1月。为便于收缴,请各单位将团费收齐后于11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以现金缴存的方式直接存入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文苑支行的学校账户。现金缴费单请严格按照说明进行填写(模板详见附件2)。收款人户名:山东师范大学,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文苑支行,缴款人:**学院(全称),款项来源:团费。各单位团委、团支部要对缴纳团费的团员具体名单进行详细记录并留存备查,对无故不缴纳团费的团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七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请各单位将回执单留存复印件,原件以及《山东师范大学团费缴纳统计表》(见附件1)于11月27日前交两校区团委办公室(长清湖校区英华楼221,千佛山校区文化楼113),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发至邮箱tw@sdnu.edu.cn。
联系人:黄建勋
联系电话:86182981
特别说明:以上各项工作,请各院级单位团委将研究生、教工等所有类别团员均考虑在内,团员信息和基数应与前期上报团情信息及智慧团建系统内信息相符,如有特殊情况,请标注说明。
校团委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