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级单位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及优秀实践成果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2020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

2.2020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二、评奖程序及要求

1.申报优秀实践成果奖项的团队及个人须按照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果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院级单位团委进行初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学生将社会实践成果与“挑战杯”“创青春”项目相衔接,积极推荐有较高价值的成果参加学校评审,必要时要进行相应的学术不端检测。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院级单位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社会实践成果报告进行评审表彰。2020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的推荐数量每个院级单位不得超过5篇。学术不端检测要求维普检测,相似度不超过20%。

2.申报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的须先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2)至院级单位团委进行初评。评选过程中要重点考虑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同学。每个院级单位推荐2020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数量不得超过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总人数的3%。

3.各院级单位在确定各奖项推荐情况后,统一填写《2020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3),连同2020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电子版),于2020年5月29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tw@sdn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进行社会实践成果初评(学术不端检测)及推荐申报工作时,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凡成果中调研分析及建议部分引用率超过该部分20%或成果总体内容引用率超过全文(除附件外)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将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

2.在开展评选推荐过程中,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认真审核,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符合条件的同学推荐上来。

3.各院级单位团委需在向校团委报送材料前完成对各类推荐名单为期3天的公示工作。

四、相关说明

校团委将遴选部分优秀实践成果汇编成册,并统一印制《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集》。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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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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