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共青团先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团委:
2018年,我校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切实履行了团的职能,团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对一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内容和条件
(一)对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为本年度为学校、学院团的宣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一般包括学生记者、通讯员和新媒体工作信息员(负责共青团微信、微博、智慧团建系统维护、青年大学习工作等)等。评选数量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5%。
(二)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评选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并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评选数量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5%。
(三)课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评选
1、优秀指导教师应积极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学校开展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或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校园学术科技报告、科技创新讲座,指导学生进行科技服务等实践活动;或积极参与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创新(创业)课题项目研究,并做出一定成绩。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择优推荐上报,学校将根据上报情况评选。
2、先进个人应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学校组织开展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积极组织、参与校园课外学术科技报告会、科技创新讲座,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科技服务等实践活动;独立或与他人一起承担科研课题或积极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并做出一定成绩。各学院根据实际参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人数择优推荐上报,评选数量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5%。
(四)青年志愿者活动优秀服务队、先进个人评选
1、青年志愿者活动优秀服务队须在学院团委注册成立1年以上,服从学校及学院的统一管理;组织建设规范,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持续定期开展活动,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80小时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发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在学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评选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志愿服务队总数量的30%。
2、先进个人需正式注册,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均超过150小时;承担团队重要工作,业务精,综合素质高,在志愿者中享有较高威信;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青年志愿者“立足校园、服务师生5+”行动等专项青年志愿者活动;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严于律己,作风扎实,工作富有计划性,创造性,服务业绩突出,受到各方好评,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评选数量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5%。
(五)团的专职干部优秀论文评选
团的专职干部优秀论文指团的专职干部2018年度已发表的论文或虽未发表但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每名专职团干部可上报1篇参评。已发表的论文需上交报刊或杂志复印件(含封面);未发表的交打印稿。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各项评选的条件要求,认真组织选拔推荐,确定候选个人和集体,推荐名单应进行公示。请各单位务必将研究生团员考虑在内并单独注明。请各单位将先优名单填写好(见附件),于2018年1月10日(周四)前将先优名单打印版(须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和已发表文章复印件或未发表文章打印稿报送两校区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请按时报送,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82982;联系人:王聪;邮箱:tw@sdnu.edu.cn。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