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师范大学团校2018年级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培训班的通知
各院(部)团委:
山东师范大学团校是我校培养团学骨干的主阵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学骨干的思想政治水平、团务工作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拟举办2018年级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全面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针对新入校班级团支部书记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和团支部工作实务培训,增强团学骨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成绩优、作风好、能力强的团学干部队伍,更好地为同学服务、为“活力团支部”建设服务。
二、培训对象
全体2018级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含研究生)
三、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家授课和互动交流相结合、理论研讨和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五、培训内容
(一)集中培训:
时 间 |
内 容 |
参加人员 |
地 点 |
11月中旬 |
上午 9∶00 |
开班动员 |
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团校培训班全体学员。 |
长清湖校区 |
上午 10:00 |
主题报告 |
团校培训班全体学员 |
长清湖校区 |
下午 2∶00 |
共青团工作实务培训 |
团校培训班学生学员 |
长清湖校区 |
晚上 6∶00 |
成长体验分享沙龙 |
团校培训班学生学员 |
长清湖校区 |
除本次集中培训,团委还将邀请团学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老师与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为培训班开展讲座,提高学生骨干的理论水平、自身修养与管理能力。
(二)自主学习
1.按分组对学习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培训体会和学习心得。
2.开展学术沙龙、主题调研和素质拓展活动,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3.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在校内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爱校荣校责任感。
六、奖惩考核
(一)由小组长对学员参加集中授课、班级或小组集体活动进行考勤,3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二)培训班结束前,组织评选优秀学员并颁发证书;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三)学员在参训期间的表现情况,将在培训班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发送至相关学院。
为便于后续活动开展,培训班由团委老师担任班主任,学员分两校区组成临时团支部,设临时团支部书记,并将临时团支部分为若干个团小组,每个团小组设置团小组长1名。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注重加强对其他班级团支部团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充分发挥学院(部)团校的教育培训功能,打造一支具有素质高、能力强、活力足的团干部队伍。
(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员选拔推荐、组织参训工作,并于11月9日前将培训班学生学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报两校区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sdnu.edu.cn。
联 系 人:王 聪 范培烁
联系电话:82982 82980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