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青春”山东师大
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的通知
各院(部)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近期,学校将举办2018年“创青春”山东师大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由已获学校金奖作品的团队进行现场答辩,由终审决赛评审委员会按照省赛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入围省赛作品的排序。现将决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地点
千佛山校区各答辩室
二、活动时间
3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三、参加人员
“创青春”大赛校赛金奖作品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决赛入围作品名单见附件2);2016年获“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及以上的单位可单独报送1件作品直接参加终审决赛。学院团委负责同志作为学院领队参加比赛。
1、学生团队。每件参赛作品可派出不超过4名学生参加答辩。参赛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参赛学生必须为作品登记表上登记的学生,否则取消该参赛队比赛资格。
2、观摩代表。答辩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情况选派教师及学生代表全程观摩比赛。
四、参赛要求
1.参赛文本。请各参赛团队报到时提交参赛文本3份,参赛文本电子版请于3月25日前发至邮箱sdnutiaozhanbei@126.com。
2.作品答辩。请各参赛团队报到时提交答辩用演示文档(PPT)1份,供答辩使用,每件作品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评审
1.竞赛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两个环节决出各奖项,采用百分制,其中书面评审得分占总成绩的30%,答辩评审得分占70%。
2.参赛团队参加答辩严格按照《决赛答辩规则》(见附件3)执行。
3.竞赛组委会为参赛团队统一准备了答辩演示用笔记本电脑(除参赛团队对答辩演示形式有特别特殊的要求自备笔记本外),需要各参赛团队提前预装并测试好答辩用演示文档(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竞赛日程安排)。答辩时,允许参赛团队携带必要的文字、图片、产品、样品等任何可用于辅助说明的材料。
六、其他事项
请各院(部)于3月25日前将《参赛回执》(见附件4)电子版及参赛文本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nutiaozhanbei@126.com,长清湖校区参赛人员如需乘坐班车请在回执中注明,未注明的团队将不予安排乘车。长清湖校区乘车人员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31日上午7:1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门口统一乘坐班车。返程时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31日下午18:20在千佛山校区东方红广场集合乘车。
请各院(部)团委抓紧通知参赛者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参赛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 校 团 委 王 聪 61861
美术学院团委 张丹丹 82190
电子信箱:sdnutiaozhanbei@126.com
校团委 美术学院团委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