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名:最新公告 录入时间:2011年06月24日 作者:团委 浏览:

各团总支、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为丰富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内容和形式,鼓励并支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同学创造性地开展、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实践,今年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实行项目申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队方式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均可申报,凡取得继续在我校攻读硕、博士资格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申报。

    采用自由组队、自主申报的方式。即由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社团、学生个人等自主选题,以学生会、团支部、社团或学生家庭所在地等为依托自由组队。发挥青年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调研摸底,了解实践地实际,按需组队。每队规模以6--12人为宜,并确定领队1名,建议组队时要兼顾学科、专业和年级搭配,至少有1人在实践地能够获取一定的支持。

    二、选题

1、  选题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重要契机,以“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为动力,以前期基层需求大调研为基础,紧紧围绕党史宣讲、政策宣讲、国情考察、教育帮扶、科技支农、文化惠民、医疗卫生服务等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推动大中专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各团总支应切实做好引导并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意见》(另发)精神,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设计确定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推进方法。选题要切合当前社会的热点、焦点,要结合当地、本单位以及青年大学生的实际,本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总体原则,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力戒形式主义,要特别注重实际效果。

    2、选题参考内容

1)今年是全国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15周年,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向青年学生发出的“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号召,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在实践中学党史、知党情,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努力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通过组建大学生“追寻红色足迹”实践服务团、大学生“十二五”规划宣讲服务团、大学生教育帮扶服务团、大学生文化宣传服务团、大学生科技支农服务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团等,开展系列扎实有效的社会实践活动。   

2)新建或加强已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春创业基地、专业实习基地等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扩大数量和规模,优化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校外教育资源在培养人才、促进我校学生就业创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申报流程

1、6月22日—6月27日,酝酿构思,确定实践地点,与实践地取得联系,并组建团队,联系指导老师。填写《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表》(到网上下载)申报立项,同时形成详细的实践计划,各团总支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2、6月28日,团委在两校区分别组织终审答辩,各团总支根据《名额分配表》确定答辩团队,将其《立项申报表》(团队详细计划书无需上报)答辩同时上交团委。对通过终审的团队,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作为学校重点团队扶持。

1)答辩程序:

A、各申报团负责人(2名)汇报团队整体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预测达到的实践效果。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

B、评委老师根据上报的《立项申报表》和汇报情况进行提问。重点考察团队社会实践的意义、与目的地的沟通情况、团队科研能力、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等。

2)具体时间地点

A、长清校区

答辩时间:6月28日(周二)上午9:00

答辩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116室(团委办公室)

B、校本部

答辩时间:6月28日(周二)下午3:00

答辩地点:素质拓展中心

    四、有关要求

    1、社会实践活动是青年大学生了解国情、开拓视野、奉献社会、提升素质、经受锻炼、健康成长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多年来,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校团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引导学生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策划及组队。

    2、立项申报工作旨在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好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立项申报、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做好本单位项目的初审报送工作的同时,全面做好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的前期发动和引导工作,确保院级社会实践服务队的活动主题、活动方式、活动地点选择、人员配置等合理。

    3、加强安全教育,要向全体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强调安全注意事项,签订《山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各单位留存备案,无需上交),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的假期。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立项申报表.doc 安全责任书.doc 名额分配表.doc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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