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栏目名:最新公告 录入时间:2014年09月18日 作者:佚名 浏览:

各团总支: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于20149月正式启动。为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予以转发。希望各单位准确把握活动主题,为当代青年学生树立身边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敢于超越自我、实现梦想,努力成长为有为青年和社会栋梁。

请各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校级推荐的相关工作,20141014(周二)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推荐的“自强之星”候选人(1名)报名表和个人事迹材料报送到团委,电子稿发至邮箱tw@sdnu.edu.cn。学校将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然后推荐上报。

 http://www.sdxxgqt.com/2014/0917/8834.html

                                                    

 

 

  团委

                                                                     2014-9-18

附件:

 

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媒体支持:新浪微博、腾讯微视、微信(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活动时间

20149月至20151

三、活动主题

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四、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在20141121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自主报名及展示阶段

1.时间:201491820141121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112124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请登录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或手机动态密码登录,进入网站首页并点击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提交至后台。

第二步: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关注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

第三步:请通过审核同学在20141121日前,本人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山东团省委学校部、@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并@本校团委官方微博,同时争取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我的个人梦想(或个性宣言,要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是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请大家关注我的事迹(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并转发本条微博支持我(该微博需将活动logo图作为图片插入一起发布,logo图从官网主页下载)@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山东团省委学校部、@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并@校团委官微。

第四步:参赛同学需下载腾讯微视,拍摄自强之星宣言:我是****大学**,我的自强宣言(要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在微视发布后,分享至微信朋友圈,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活动截止前将集赞页面通过新浪微博#自强之星#****+图片的形式统一进行发布,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山东团省委学校部、@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并@本校团委微博。

第五步:微信关注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公共账号,将参赛微信截图发送至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微后台,作为组委会审核是否微信发布自强宣言的凭证。

 3.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在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发布自己的报名主页链接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接受公众监督,争取周围同学、老师及网友转发。

参选者要尽量争取本校校媒的支持,借助其文字、图片、视频及新媒体各种渠道进行传播自己的自强事迹,以获得更多转发支持。新媒体传播方式,不限于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可以通过腾讯微博、人人网等平台进行传播,并将传播结果在截止日前整理,以长微博或者链接方式,通过新浪微博集中发布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山东团省委学校部、@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并@本校团委官方微博。

各高校团委应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对本校在参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生典型,要利用校园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鼓励各高校团委通过报名平台,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广泛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分享活动,选出最具代表性同学。

新浪微博、腾讯微信为主要传播平台,转发量与点赞量均作为考核标准之一;其他新媒体渠道为个人宣传渠道,不限数量,在提交传播汇总时,作为考核加分项。

(二)校级推荐阶段

1.校内审核时间:201411241128

各高校从进行展示的同学中,重点审核以下三个内容:第一,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第二,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腾讯微信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第三,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30个微信点赞。

2.校内公示时间:2014121127

各高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三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通过新浪微博的校团委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3.校级推荐时间:2014128

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应根据团省委的安排,在2014128当天,将本校推荐的12自强之星的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团省委学校部。报名表可在活动专题网页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过期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推荐资格。

学校报名、推荐阶段,各高校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为选拔出的自强之星举行自强事迹分享会等线下活动。可与组委会合作邀请往届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标兵参与励志系列报告会自强事迹分享会等活动。组委会将提供相关支持。同时,亦鼓励将自强之星励志事迹等材料向省学联官方微信投稿,投稿须注明“2014自强之星+文章名称+学校,投稿邮箱为xxb82073825@126.com。省学联官微将提供相关支持。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时间:201412101218

2014129,团省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并通过团省委学校部腾讯微博的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省学联官方微信相关专题,于1219前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发布;同时,考察各高校团委在活动中对新媒体的应用情况,及时了解公众对活动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经公示后,根据通知中规定的名额,于1224日前正式向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并提供相关电子版材料,省级团委的提名材料应包括:汇总表、被提名者的报名表和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同时推荐1所优秀组织院校。

相关表格在活动官网下载,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E-mailselfstar@qq.com

(四)评审会及公布寻访结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51月上中旬

20151月上旬,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随后,组委会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star.xiaomei.cc/)以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本年度寻访活动的最终结果。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分享阶段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同时,组织各级团学组织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广泛传播自强之星的感人事迹。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六、青年自强·圆梦中国——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全国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20149月至201412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及时发送到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自媒体,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刊发在其他社会媒体上的稿件将优先考虑获奖。

奖励颁发:组委会将根据稿件、视频、图片等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确定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300元,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相关作品将有机会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省学联微信等媒体刊登。

请大学生校媒记者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关注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微信,并加入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QQ群:158712478,及时进行了解、交流。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全国学联办公室、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

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

人:董潇君

联系电话:010—64098502

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

 

全国学联办公室

人:杨文燮

联系电话:010—85212282

电子邮箱:xuelianb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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