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2015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为主导,以引领青年学生的思想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主线,努力抓好高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注重校园文化活动的高品位及形式多样的原则,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动团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开创了我校共青团工作新局面。为总结交流各级团组织一年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一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内容和条件
(一)对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为本年度为学校、学院团的宣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一般包括学生记者、通讯员和新媒体工作信息员(负责共青团微博体系建设工作等)等。具体表彰数额根据各单位提名人选工作情况确定。
(二)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评选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并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评选数量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5%。
(三)课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评选
1、优秀指导教师应积极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等学校开展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或积极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校园学术科技报告、科技创新讲座,指导学生进行科技服务等实践活动;或积极参与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创新(创业)课题项目研究,并做出一定成绩。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择优推荐上报,学校将根据上报情况评选。
2、先进个人应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等学校组织开展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积极组织、参与校园课外学术科技报告会、科技创新讲座,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科技服务等实践活动;独立或与他人一起承担科研课题或积极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并做出一定成绩。各学院根据实际参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人数择优推荐上报,最多不超过5%。
(四)青年志愿者活动优秀服务队、先进个人评选
1、青年志愿者活动优秀服务队须在团委或院团总支注册成立1年以上,服从学校及学院的统一管理;组织建设规范,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持续定期开展活动,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得到成员及校内师生的好评,在学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评选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志愿服务队总数量的30%。
2、先进个人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中累计不少于60小时;承担团队重要工作,业务精,综合素质高,在志愿者中享有较高威信;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活动;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严于律己,作风扎实,成绩显著,工作富有计划性,创造性,受到各方好评,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评选数量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5%。
(五)团的专职干部优秀论文评选
团的专职干部优秀论文指团的专职干部2015年度已发表的论文或虽未发表但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每名专职团干部可上报1篇参评。已发表的论文需上交报刊或杂志复印件(含封面);未发表的交打印稿。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各项评选的条件要求,认真组织选拔推荐,确定候选个人和集体,推荐名单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请各单位务必将研究生团员考虑在内并单独注明。请各单位将先优名单填写好(见附件),于2015年12月25日(周五)前将打印版(须加盖党委或党总支章)1份报送两校区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电话:82388;联系人:李卫;邮箱:tw@sdnu.edu.cn。
附件:2015年度共青团先优名单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