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寒假开学初的几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02-23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寒假返校后的思想状况

请各学院通过座谈交流、单独约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广大学生假期返校后的思想状况,参考调查提纲形成书面材料,对学校教育管理的意见建议要单列一部分撰写,书面材料电子稿请于2月24日(周三)11:00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校学生会将召集各学院学生会召开学生返校思想状况座谈会,请各学院提前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座谈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卢玮玮,联系电话:91861。

二、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工作

各团总支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在此基础上评选上报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团支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参照《共青团工作手册》),评选数量为:每个学院按照学生总数(包括研究生)的6‰评选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团支部,按照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的5%评选先进个人。请3月18日(周五)11:00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版送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名单上报表为统一格式,请从共青团工作群下载)。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91861。

三、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以3月5日“学雷锋日”为契机,组织团员青年于3月上旬在校内外开展务求实效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开展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同学,力戒形式主义。要注重志愿服务常态化,确保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有序推进。请各单位将学雷锋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于3月10日(周四)11: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联系人:李卫;联系电话:82388。

四、做好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报工作

按照团省委工作部署,今年“五四”期间,继续评选表彰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3月10日(周四)11:00前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收,具体通知要求详见团委网站最新通知栏。联系人:李卫;联系电话:82388。

五、做好2016年“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申报工作

本年度“山东师大之春”系列校园文化活动将于4月至6月继续开展。各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可结合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创建工作,充分发掘自身资源,策划、申报、承办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申报策划书可从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请于3月18日(周四)11:00前将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团委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协商酝酿,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联系人:李卫;联系电话:82388。

六、做好第二批“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创建”工作立项项目结项工作

第二批“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创建”工作立项项目立项以来,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深化校园文化活动的内涵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了校园文化活动的载体。请各立项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撰写结项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报告要凸显特色,简明条理。请于3月18日(周四)11:00前加盖公章交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联系人:李卫;联系电话:82388。

七、做好新世纪讲坛、湖畔思享汇等系列主题报告申报工作

本学期团委将继续开展新世纪讲坛、湖畔思享汇、杰出青年论坛等系列主题报告会活动,请各学院积极推荐,邀请校内外专家、优秀校友与大学生面对面,引导大学生发奋读书、报效祖国。请于3月10日(周四)11:00前将拟邀请人员情况(包括主讲人姓名、简介、初定时间、联系方式、报告主题等)报团委邮箱。联系人:卢玮玮,联系电话:91861。

八、做好2016年“创青春”山东师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相关工作

2016年“创青春”山东师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初定于3月上旬举办。请各团总支抓紧时间督促组织各参赛团队整改提高,力争优异成绩。相关具体安排请关注团委通知。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9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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