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5年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推荐2015年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做好今年五四期间省级先优表彰工作,按照团省委工作部署和名额分配规定,我校可推荐1个团支部(总支)参加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评选,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条件

1.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按期换届,积极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原则上近五年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

近三年获得过“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表彰的单位不参评。

二、工作要求

申报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有意申报“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单位请认真撰写申报事迹材料(限2000字以内),充分听取党组织意见。申报材料中应重点体现最近五年来所获荣誉称号,以及开展的主要活动和青年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32日(周三)11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tw@sdnu.edu.cn团委届时将组织团委全委会、相关领导评选确定候选单位。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91861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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