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2016年“创青春”•海尔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6“创青春”海尔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拟定于2016520日至22日在青岛大学举行,我校共有9件作品入围决赛,为做好决赛阶段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参赛人员为入围项目所在学院团总支书记或分管科创工作老师、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入围项目可指派1 名指导教师和不超过4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进入答辩室时须出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参赛学生必须为项目申报表上登记的学生,否则取消该参赛队比赛资格。

   二、参赛要求。无需再次提交书面作品,根据自身情况准备演示文档,共个别问辩时使用,团队阐述时间不超过7分钟。本次决赛将由现场显示环节的得分确定是否进入进行封闭问辩环节,参赛队员在参赛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报送参会回执。各参赛学院填写参赛回执(见附件1)后,于 5 月 12日前发至邮箱tw@sdn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统一为“创青春”某某学院回执,团委将统一组织参赛队员乘车、入住相关酒店。

四、其他事项。大赛期间日程安排、展板设计等事项请参照省赛通知(见附件2、3)。近日团委将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模拟答辩会,具体时间团委将专门下发通知,请参赛团队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91861。

团    委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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