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团委、学联,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
为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对青年学生的价值引领和活动示范作用,深入挖掘和选树优秀学生社团典型,团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百佳学生社团”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大中专学校中,正式在校注册成立2年及以上的学生社团。
二、活动主题
乐青春享社团
三、评选条件
1.社团具有一定规模,会员不少于80人,严格遵守各级社团管理规定,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积极开展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在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成长成才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在学校社团中发挥表率作用。
3.切实结合学校特点、社团自身优势,每年组织承办2次以上校级活动,在同学中拥有良好口碑,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4.活动内容体现当代大学生风貌、具有创新性,把社团活动作为有效凝聚引领青年的前沿阵地,能够利用新媒体、新方法吸引广大青年参与。
5.曾获校级以上优秀社团荣誉的社团优先考虑。
四、评选办法
1.请各校团委积极开展2016年度全省“百佳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认真挖掘优秀社团典型,并指导学生社团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1)。
2.团省委、省学联将组织专家从各市级团委推荐的社团中评选出全省“百佳学生社团”,并颁发荣誉证书。
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6年11月8日
注: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需于11月17日16:00前报送至学校团委邮箱,逾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