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山东师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暨优秀作品展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近期,学校将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山东师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暨优秀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地点
千佛山校区东方红广场及各答辩室
二、活动时间
3月1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参加人员
经过初赛、复赛入围终审决赛作品的学生作者和指导教师(入围作品名单见附件2)。2015年获得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单位可单独报送1件作品(不在附件2公布的作品名单中)直接参加终审决赛阶段的公开展示及答辩。
1.参赛学生。每件参赛作品可派出不超过2名学生参加答辩。参赛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时须出示学生证原件,参赛学生必须为作品登记表上登记的学生,否则取消该参赛队比赛资格。
2.指导教师。每个参赛项目可上报1名指导教师随队指导。
3.学院领队。各学院上报1名带队教师参赛。
4.观摩代表。答辩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情况选派教师及学生代表全程观摩比赛。
四、参赛要求
1.参赛文本。每队提交三份正式文本。
2.作品答辩。决赛报到时,各参赛队须提交答辩用演示文档(PPT)一份,供答辩使用。
五、项目展示
每支参赛团队均需参加项目展示。组委会为每支参赛团队提供2个X展架的展位及桌椅一套,要求每支团队设计制作2个展架参展,展架尺寸:60 cm(宽) *160cm(高),展板上方显著位置应出现“第十五届‘挑战杯’山东师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字样(展板模板另行下发),其它由团队结合项目特点自行设计制作,请按照竞赛日程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布展。项目展示时,允许参赛团队携带必要的文字、图片、产品、样品等任何可用于辅助说明的材料。评委将在展示现场对参赛团队进行质询,现场质询结果将纳入答辩评审评分。参赛团队如对公开展示有特殊要求请提前联系组委会。
六、评审
1.竞赛通过书面评审、现场质询与公开答辩三个环节决出各奖项。
2.评审工作程序、标准将严格按照《“挑战杯”山东师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挑战杯”山东师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评审流程》、《“挑战杯”山东师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分标准》执行。
3.参赛团队参加答辩严格按照《决赛答辩规则》(见附件3)执行。
4.除参赛团队对答辩演示形式有特殊的要求自备笔记本外,竞赛组委会为参赛团队统一准备了答辩演示用笔记本电脑,需要各参赛团队提前预装并测试好答辩用演示文档(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竞赛日程安排),答辩时,允许参赛团队携带必要的文字、图片、产品、样品等任何可用于辅助说明的材料。
七、其它事项
1.请各学院于3月7日前将《参赛回执》(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nutiaozhanbei@126.com。
2.参赛正式文本(纸质版,一式三份)于3月7日前分别送两校区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sdnutiaozhanbei@126.com(文档请以作品题目命名)。
3.长清湖校区参赛人员如需乘坐班车请在回执中注明,未注明的团队校团委将不予安排乘车。长清湖校区乘车人员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2日上午6: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门口统一乘坐班车。返程时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2日下午6:40在千佛山校区北门口集合乘车。
4.决赛期间,组委会将为全体参赛师生提供候场休息教室一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如遇下雨等天气原因,时间适时调整。
校团委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