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活力团支部”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7年“活力团支部”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共青团中央定于今年秋季学期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学生团支部,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4.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5. 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

1.校内评选(201710月下旬):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团支部制作视频、H5页面或图文综合类新媒体作品,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届时学校将依托网站、官方微信和“小青马之家”微信平台等开展线上展示等活动,11月中旬将适时展示评选汇报会,并择优推荐5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报上级团组织。

2.省级遴选(201711月上旬):推荐进入全国遴选的团支部需从中青在线中进行网络申报。地址:http://iqingyun.cyol.com/Home/Activity/show/ActivityId/1541.html

3.全国遴选(201712月上旬):团中央学校部通过事迹展示、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方式,确定1000个“活力团支部”并通过有关媒体平台予以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把“活力团支部”创建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学校共青团改革和实施“班团一体化”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工作协调调度,充分发动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团支部活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

2.各团支部制作的新媒体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寓意深刻。内容主要反映自“活力提升”工程开展以来,团支部在提升组织活力、工作开展活力、团员参与活力和宣传展示活力等四个方面的特色成果和经验做法,既可全景展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整体创建成果,也可以特景展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突出方面和典型特色。

3.作品可分为微视频类、H5页面类和图文综合类。微视频类作品使用flv格式,视频长度4-8分钟,上传至“腾讯视频”网站。H5页面类作品基于H5网页技术,包括“云来”“兔展”“易企秀”等新媒体软件设计的产品,作品长度为10-20幅页面。图文综合类作品可包括漫画、书画、摄影、海报等作品,文体适合网络新媒体的语境语感,文字内容和配图和谐一致,以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发布,图片去水印。新媒体作品链接在申报表中一并报送。

4.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在学院开展遴选工作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参与学校评选,填写《“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新媒体作品。请于118日中午12点前务必将申报表纸质版报送两校区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sdnu.edu.cn或拷贝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邮件主题为“XX学院(部)XX团支部”。

六、注意事项

联 系 人:王聪  联系电话:61861

附件:“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校 团 委

20171025

 

  • 附件【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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